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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2 00:00:00    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

生产企业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近期,省环保厅第九督察组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粉尘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九月份环保部华南督察组将再次对我市粉尘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环保设施改造和粉尘扬尘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有少数企业存在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粉尘扬尘治理力度、提高标准、形成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完善环保设施

          1、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对骨料仓实施全封闭,并安装降尘设施。

2、对筒仓收尘设施定期清污及更换收尘滤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厂区进出口必须安装车辆冲洗设施。

    二、加强粉尘扬尘日常管理

            1、对粉料上料过程派专人负责监控,防止粉料泄露和爆仓。

 2、搅拌机卸料口应设置防喷溅设施,卸料口下方产生的废料及污水应及时清理。

 3、封闭的骨料仓应有效控制粉尘扬尘外溢;露天临时囤积的砂石料必须用密目网全覆盖。

 4、对厂区场地和道路应定期清扫、保洁、洒水降尘,连续晴热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生产废料应及时清运出厂,对暂时不能清运的废料必须加以覆盖。

 6、进出生产厂区的原材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必须冲洗干净,同时保证混凝土运输车辆防滴漏装置正常使用。严禁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一定要明确当前的严峻形势和大气污染给各级政府带来压力以及空气污染给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提高扬尘治理责任意识,落实扬尘防治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环保责任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上半年粉尘扬尘治理成果。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环保部门对各企业的环保设施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孝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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