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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孝感城区在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8-19 00:00:00    阅读次数:

关于孝感城区在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管理等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纪要【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混凝土市场秩序,防止无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进入在建工程项目,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近期,市建委组织市散装办等有关职能单位,对孝感城区全部36个在建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项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下达《施工现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其中由武汉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孝感市临空经济开发区站前广场项目和由湖北东泰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孝感市临空经济开发区、湖北海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金域国际项目和由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江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邮政指挥中心项目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由湖北三峡建筑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北鹏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泰源翡翠名都一期工程24号楼项目和由天仙监理公司监理、武汉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赛达康城项目预拌混凝土供应商资质证书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共有7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使用未取得《孝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证书》企业供应的混凝土。

二、处理意见

1、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11个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监理单位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对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和无《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混
凝土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对其工程量仍然进行签证的,将按《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理。

2、责令金域国际项目施工单位湖北海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赛达康城项目施工单位武汉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泰源翡翠名都一期工程24号楼施工单位湖北鹏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邮政指挥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3、责令7个使用未取得《孝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的施工单位限期改正。

4、督促孝感凤凰商砼有限公司和湖北中都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尽快办理《孝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证书》。

    5、对违规使用预拌混凝土的11个施工单位通报批评。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和无《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和无《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混凝土或不合格的混凝土。

2、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无资质和未取得《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或不合格的混凝土。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发现施工企业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无资质企业和未取得《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使用不合格混凝土的,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有关检测机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应当查验生产企业的资格、供货合同和产品合格证,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对违规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项目,市散装办应加强跟踪督查,并如实出具作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验收意见表》。

6、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附:检查情况汇总表

调查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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