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三区”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优势,着力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五化”管理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定于12月上旬开展城区第四季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市直“三区”在建工程项目
检查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9日
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主体责任情况;
2、《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GB42/T1319-2021)实施情况;
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执行情况;
4、《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22)实施情况;
5、磷石膏建材在工程项目上推广应用情况。
三、检查对象抽取和人员匹配
检查对象城区在建项目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不低于20%。检查人员在单位内部持有执法证人员随机抽取,抽取人员不得低于2人。
孝感市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2022年12月1日